這首歌曲是 Juan Luis Guerra 在日本寫的,特別之處在於混合了西班牙文和日文,把 arigato gozaimasu、sayonara 等日文融入了歌詞,效果竟是意想不到的協調。也蠻喜歡這歌的旋律,拉丁得來又帶點夢幻。今晚不斷重播這首歌,這一次輪到我想起 D 先生,想像有一天時光倒流,我們再跳一支拉丁舞。
2011年6月30日 星期四
拉丁音樂之 Bachata en Fukuoka
這首歌曲是 Juan Luis Guerra 在日本寫的,特別之處在於混合了西班牙文和日文,把 arigato gozaimasu、sayonara 等日文融入了歌詞,效果竟是意想不到的協調。也蠻喜歡這歌的旋律,拉丁得來又帶點夢幻。今晚不斷重播這首歌,這一次輪到我想起 D 先生,想像有一天時光倒流,我們再跳一支拉丁舞。
2011年6月29日 星期三
【南美】豁出去
在墨西哥買機票,常有匪夷所思的事發生!當年還未流行上網買機票,每當在蒙特雷需要買機票,得到旅行社去。曾在蒙特雷兩家旅行社買過三次機票,其中兩次有意想不到的「驚喜」。
第一次就是之前提及過的,旅行社把從蒙特雷飛古巴的機票日期搞錯,害我白去機場一趟。Fine... 也沒有什麼大不了,還因此認識了一位好朋友,就當是塞翁失馬。
第二次是從墨西哥城飛往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旅程。買機票時,旅行社清楚說我們將要在哥倫比亞首都波哥大轉機一次,機票也是這麼寫的:墨西哥城 - 哥倫比亞波哥大;哥倫比亞波哥大 - 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斯。
來到哥倫比亞波哥大的機場等待轉機等了八個小時,以為多坐一班飛機就到達阿根廷。誰知從候機室的屏幕找到我們的航班編號,目的地竟然不是阿根廷,而是智利首都聖地牙哥!Oh gosh!我們要去的是阿根廷,不是智利耶,我們的航班在哪?當年西班牙語超爛的我,拿著手上寫著布宜諾斯艾利斯的機票,比手劃腳地向閘口那英語超爛的工作人員問過究竟。工作人員只示意:「沒問題的,沒問題的,上機吧。」
就這樣,要去阿根廷的朋友 J 和我,唯有聽天由命踏上了前往智利的航班。坐在飛機上,腦海裡有千百個問題:這是怎麼一回事?去阿根廷的飛機在哪?寄了艙的行李怎麼辦?會不會遺失行李?冷靜過後,朋友 J 和我的自我安慰機制啟動,說:「這也沒有什麼大不了,飛機要載我們去哪裡就哪裡,行李丟掉大不了買一兩件新衣服,擔心也沒有用。」心裡竟有一股平靜。
飛機抵達智利聖地牙哥,發現原來這是第二個轉機點!在聖地牙哥等待轉機,那剛好是清晨時份,從候機室的落地玻璃看得見聖地牙哥日出。等了一陣子,終於踏上真正前往阿根廷布宜諾斯艾利的航班。
假如這件事發生在今天,我應該會投訴那一家旅行社。那種「天大地大,有什麼好怕」的情懷大概只屬於青春,我懷念那種踏上飛機卻不知道要飛往哪裡去的未知。或許旅行就是要讓人學會豁出去,把自己交給世界,當放下對自身的憂慮,好好感受旅程上的一切,或會發現一種難以言喻的平靜。與智利算是有緣千里能相會吧?智利我沒有遊過,可是智利的日出,我記得很清楚。
2011年6月28日 星期二
【玻利維亞】續集,落地簽證?
玻國簽證還有一段小插曲。皆因我之前並不知道,那經過重重險阻,花了 30 美元才拿到的簽證,只是允許一次入境。當我第二次由秘魯和玻利維亞的邊境進入玻利維亞,準備過境的我還天真地以為自己拿著一個「免死金牌」。誰知道到我過關的時候,關員對我說:「你的簽證只允許一次入境,你的簽證已經無效。」
Oh no... 我的行李還留在玻利維亞,我一定得回去的。在「簽證血淚史」的陰影籠罩下,想到要重新申請簽證就令我快要發瘋,就算這一次能夠在邊境順利申請簽證,也需要幾天時間,我哪有時間?同行的玻利維亞人 D 先生替我跟關員解釋,關員只說我不能入境,沒有再理會我。
我們再次解釋,關員竟然真的給我再發簽證,在我的護照貼上小小一個簽證貼紙,盛惠 20 美元,比在阿根廷申請的簽證要便宜 10 美元!就這樣,集齊三款玻國簽證,小印章、大印章和貼紙,玻國簽證的故事告一段落。儘管護照上印章的墨水怎樣化掉褪色,旅途上的某些細節,卻總是那麼清晰。
註:不少香港遊客擔心玻國的簽證問題,其實並沒有人確定拿 BN(O)英國國民海外護照就一定不用簽證,或者拿特區護照就要花很多時間申請簽證。
相關文章:簽證血淚史(上), 簽證血淚史(下)
2011年6月26日 星期日
【玻利維亞】簽證血淚史(下)
除了那被塗得一塌糊塗的一頁,我的護照還有一張如超級市場收據一般的東西,輕飄飄的黏在護照上。
話說來到阿根廷安頓好後,跟朋友 J 在布宜諾斯艾利斯找到玻利維亞領事館,決定再接再厲申請玻國簽證。不記得怎樣來到領事館,只記得甫來到領事館,發現裡面人頭擁擁,滿是印第安面孔的玻利維亞人,大排長龍。填妥申請表格,放下護照,領事館的人簡單地跟我們會面,然後叫我們幾天之後再來。
幾天後再來,又是大排長龍,排隊排到天荒地老才被接見。以為玻利維亞簽證已經準備好,誰知道簽證還未辦妥,領事館的人請我們過幾天再來。他們的態度也不好,一直沒有跟我們確定取證日期,只是一直拖延,我們感覺被領事館在「耍」。
過了幾天,我們再來到玻利維亞領事館,又等到天荒地老,領事館的人又說我們的簽證還未辦好!那實在太過份了!朋友 J 和我很生氣,我們對領事館的職員說:「明天我們會來拿回我們的護照,你發簽證也好,不發也罷,我們也會去玻利維亞。你發不發簽證也好,明天我們會再來!」說完這番話後,我們憤然離開,到中央巴士站買後天的車票,朋友 J 買了去伊瓜蘇瀑布的車票,我買了去玻利維亞邊境的車票。不論明天拿不拿到玻利維亞簽證,玻利維亞我是去定的了!
第二天早上,我們來到玻利維亞領事館,等了好久終於被接見。領事館的職員說:「領事給你們發簽證,可是你們需要在中午 12 點前到附近的 Banco Piano 銀行繳交費用,回來之後就可以給你們護照和簽證;如果 12 點前交不到費用,就當第二天計算,要延遲一天。」天哪!看一看手錶,那時候已經是 11 點多,領事館不是耍我們是甚麼?我們買了明天的車票,是不能再延遲一天的。我們飛奔到 Banco Piano 去,誰知道 Banco Piano 又是大排長龍!等了好一陣子,我們在 11 點 59 分 34 秒成功把錢存進領事館的戶口,那真是歷史性的一刻!
就這樣,等了好久,從中美洲跑到南美洲,終於成功拿到玻國簽證。這一次,簽證沒有被塗髒,也沒有被蓋上 CANCELADO,可以安心地坐巴士到玻利維亞去。護照上每一個印章都是故事,申請玻國簽證的過程令人身心俱疲,回想過來,這也是旅程的一部份吧。
相關文章:續集,落地簽證?
2011年6月24日 星期五
【玻利維亞】簽證血淚史(上)
旅行入境,每當關員打開我的護照,只要看到這一頁,皆會以奇怪的眼光看看我,彷彿懷疑我是非法入境者似的。全因這一頁被塗得糊裡糊塗,還蓋著大大一個 CANCELADO。 CANCELADO 在西班牙語裡是「取消」的意思,這一頁害得我好像曾經犯過甚麼事而被拒入境。
這一頁,要從一段「簽證血淚史」說起。
在墨西哥讀書,趁著學期末的假期到南美旅行。計劃先去阿根廷,然後從阿根廷進入玻利維亞,再從玻利維亞去秘魯,最後從秘魯回去墨西哥。我的 BN(O) 早已過期,而持有特區護照去玻利維亞是需要簽證的。答應了玻利維亞 D 先生到他的家過聖誕,那是非去不可,簽證的事實在叫人很苦惱。
在墨西哥北部蒙特雷市生活,那裡沒有玻利維亞領事館,要申請玻利維亞簽證,得去首都墨西哥城。從蒙特雷坐巴士去墨西哥城,車程要十二個小時,而申請簽證動輒也需要等一個星期,根本不能親身去墨西哥城辦簽證,把護照郵寄去墨西哥城辦理也不安全。
後來全靠 D 先生的幫忙,我們在蒙特雷找到一家專辦簽證的公司,這家公司倒有點像黑店,可是也沒有其他辦法,唯有硬著頭皮一試。那公司替我們打電話去墨西哥城查詢,確定用香港特區護照可以申請玻利維亞簽證。一切都確認好,我把我的護照交給這家公司。他們說有專人乘巴士把我的護照帶去墨西哥城,交給當地的辦事處。就這樣將這麼重要的證件交給陌生人,等了十多天,他們把我的護照送回來蒙特雷。終於可以去拿回護照了,以為已經取到玻利維亞簽證,歡天喜地。
天啊!打開護照,玻利維亞簽證有是有,可上面卻有一個黑漆漆的印章寫著 CANCELADO,整頁更被塗髒了!那是甚麼回事?這家公司的職員說:「最初玻利維亞領事館以為你是中國人,所以給你發簽證。後來他們發現你這本不是中國護照,而是香港的,他們沒有見過香港護照,不知道該怎樣處理,所以就把簽證取消了。」
有沒有搞錯?領事館可以這麼兒戲的嗎?
冷靜過後,氣也下了,心想哪有香港人會在墨西哥申請玻利維亞簽證呢,連我自己也搞不清自己的身份到抵是中國人還是香港人,人家搞不清楚也難怪。既然機票已經訂了,也趕不及親自去墨西哥城的玻利維亞領事館再碰運氣,還是要出發,到了阿根廷再繼續簽證血淚史吧...
相關文章:簽證血淚史(下), 續集,落地簽證?
2011年6月19日 星期日
【阿根廷】任性
| 就為了這眼神 |
任性,不是二十歲那年瞞著家人自己一個人跑了去古巴,也不是在西班牙宿醉街頭,而是走了千山萬水,坐了那麼久飛機來到阿根廷,成了一個 "傾家盪產" 的窮學生,不為甚麼,只為了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看一支街頭探戈。
來到阿根廷,沒有去世界盡頭看冰川,只天天待在布宜諾斯艾利斯的老區 San Telmo,在 Plaza Dorrego 附近流連,為著一支又一支探戈出神。
探戈源自十九世紀中末期阿根廷與烏拉圭之間 Rio de la Plata 海峽的沿海城市,流行於當時在碼頭和船塢打工的工人階層。他們大都是來自意大利和西班牙的歐洲移民,生活刻苦,唯一的娛樂就是上酒館喝喝酒、與舞女跳跳舞,探戈的歌詞因此多訴說對故鄉的思念以及生活寂寥,亦因此探戈總是幽怨,卻有一股對新生活的渴望。
沒錢去酒館看探戈,唯有每天在街上尋找。這裡的街頭探戈可不少,有情感交流的卻不多。迷上老區小廣場的一對舞者,男性舞者那完美的拉丁情人體格、女性舞者的媚態、深情的眼神、想入非非的轉身、踢腿與勾腳、從街角播放出來那一收一放的手風琴節拍,全都緊扣我心弦。站著或坐在地上看他們,眼睛貪婪地看,耳朵貪婪地聽,一看就好一兩個小時。
朋友說我來到阿根廷也不到世界盡頭走走,實在浪費機票。我就是這樣的一個人,為了一首歌買一張唱片,回家後,也只會單單聽那一首歌。為了探戈來阿根廷,對於其他旅遊勝景,我也不在乎。
或許有時候旅行不是為了發掘什麼新事物,而是替自己的一點點任性,找一個宣洩的出口。
2011年6月14日 星期二
【馬來西亞】別忘記低頭
腳踏繁花似錦 © lacabezota
中荷式瓦頂、雕花外牆、彩色窗戶、百年燈籠、警世牌匾、透露著鄉情的對聯,喜歡舊事物的,走在曾是顯要峇峇家族聚居的馬六甲荷蘭街,實在夠看上好一陣子。可是,在這裡可別忘記低頭,荷蘭街房子門外玄關迴廊的地磚叫人目不暇給。地磚屬於維多利亞風格,不同的幾何形狀,彩色的花紋圖案,令看地板也成了賞心樂事。在荷蘭街,記緊往下看,說不定一個不經意的低頭,會發現腳踏一片繁花似錦。
2011年6月10日 星期五
【馬來西亞】風光不再荷蘭街
| 荷蘭街一隅 |
馬六甲的荷蘭街今非昔比,可是仍有那麼一種無可替代的韻味。韻味,是過去數百年興衰歷史的沉澱。這殘殘破破的街道,過去數百年可居住了當地最顯赫的名門望族,剩載了一個燦爛傳奇,見證了一段奇異瑰麗的文化統合與衰落。
當地華人口中的荷蘭街原名為 Heeren Street,Heeren 在荷蘭語是「紳士」的意思,此街在荷蘭統治的殖民時代建成,取其音和意,又名「荷蘭街」,又即是現在的敦陳禎祿街(Jalan Tun Tan Cheng Lock )。荷蘭街正是那奇異瑰麗文化 - 峇峇娘惹 - 的搖籃。讀了幾本有關峇峇娘惹的書,發現這文化比想像中引人入勝。簡單來說,峇峇娘惹是十五、十六世紀,移居馬來亞半島的華人與當地南洋女子通婚後所誕下的後裔,男的稱為「峇峇」(baba),女的稱為「娘惹」(nyonya)。「Baba nyonya」一詞的來源眾說紛紜,有說「baba」源自馬來語的 bapa,是父親的意思;有說源自印度,是對男士尊敬的稱呼,由英國東印度公司於殖民時代傳入馬來亞。至於「nyonya」,有說是馬來文對已婚非馬來女士的稱呼,亦有說來自葡萄牙文。
馬六甲的荷蘭街是峇峇文化的發祥地,峇峇人多經商,與洋人打交道,當時的社會地位舉足輕重,使荷蘭街得以繁華了幾個世紀。峇峇娘惹社群還一直擴展至其他海峽殖民地(straits settlements),即檳城和新加坡,因此檳城和新加坡也有峇峇大宅。 峇峇娘惹雖是混血兒,但要留意不是所有中馬混血兒都是峇峇娘惹。峇峇娘惹不僅是血緣的融合,更是文化上的統合,峇峇人那種中國、馬來和歐洲文化之間的完美渾和,相信只有在當時那種社會背景才能出現。
峇峇人世代保留著中國傳統,祭祖、婚禮、節慶、喪禮等等的習俗和規條,可說比純正中國人更要嚴僅。可是,峇峇人不說馬來語,也不說華語,他們的語言稱為「峇峇語」(Baba Malay),是一種夾雜著約七成馬來語和三成福建話的語言,更混合了荷蘭語和英語,有時候甚至連馬來人也聽不懂。除了語言,峇峇人的服飾和飲食也較受馬來文化影響,峇峇娘惹不用筷子,而是大多用手拿東西吃。峇峇大宅滿是中式裝潢,酸枝傢俱、列祖列宗的神位、對聯、寫著警世字句的牌匾等等,可峇峇人卻不諳中文,充滿中式味道的大宅又處處見西方痕跡。這種完美的文化渾和形成一種新的文化傳奇。
自從 1930 年經濟大蕭條,峇峇家族開始中落。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戰,尤其於 40 年代日本人佔領馬六甲後,峇峇社群更是受了重大打擊,無法再維持往昔的奢侈生活,那時候峇峇的生活跟華人一樣苦,甚至要變賣家當,不少峇峇文化就此流失。再加上峇峇社群越分越散、現代化、十九世紀末大量華人湧入、峇峇人與華人通婚等等原因,都加速了峇峇文化消失。大戰結束,殖民者撤離,峇峇人失去了英國人的依靠,他們既不是華人,也不是馬來人,頓然迷失身份。今時今日,峇峇人已在政治上被國家劃分為華人。
荷蘭街就是這燦爛文化的歷史舞台,見證了它過去幾個世紀的風雨。走在荷蘭街頭,想像在這街上曾經走過的峇峇婚禮,想像不能上街的娘惹在屏風後探頭外看,想像馬姐在後園造娘惹菜,空氣似乎變得有點不一樣。雖然大部份峇峇大宅已變成尋常百姓家、峇峇人已被歸類為華人、但當看到這一磚一瓦,一個一個燈籠,一幅一幅牌匾,我還是相信峇峇文化確實存在過。
參考資料
Khoo, Jo Ee. 1996. The Straits Chinese: A Cultural History. The Pepin Press.
Lee, Su Kim. 2008. "The Peranakan Baba Nyonya Culture: Resurgence or Disappearance?" Sari 26:161-170.